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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卖淫案被告翻供 声称卖淫男子出自自愿
2005-02-25 23:26:0 来源:朋友别哭 编辑:理健 作者:苏俊 点击: 评论: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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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卖淫案被告翻供 声称卖淫男子出自自愿

2月24日,四川省首起涉嫌强迫或容留男子卖淫案件在成都市金牛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被检方指控强迫男子卖淫的唐发均在庭上全盘翻供,声称卖淫男子是出自自愿,而非被强迫卖淫的。这起案件经媒体披露后,受到了全国网民的高度关注。

  2004年4月17日,唐发均以招工为名,将多名外地来蓉的男青年拉进淫窝为同性恋者提供性服务。其中,一名被逼迫卖淫者报案后,这起成都“鸭吧”案的主要嫌疑人唐华君被金牛检察院于2004年6月16日批捕。据举报的被逼迫卖淫者介绍,他在被强迫卖淫的这一个多月时间里,一共接待了近60人次。

  2月24日下午,金牛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来自全国多家媒体的记者均被挡在法庭之外。当天下午,身穿黄色囚服的唐发均在法警的陪伴下走进法庭。在门口他拒绝了所有记者的提问。下午4时10分左右庭审结束,唐发均被带离法庭时仍不接受记者的采访。

  四川新闻网独家掌握的情况显示,当天下午的庭审中,唐发均并未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而是做了自行辩护。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法庭上对金牛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场全盘翻供。其中检方指控唐发均以招工为名将人从劳务市场骗到出租房,并强迫其为别人提供性服务,这种行为已构成了强迫卖淫罪。对此唐发均辩解说,当在九眼桥见到举报者时,就曾明确告诉举报者是介绍他去为其他男子提供不正当性服务的,因此举报者是自愿而非被强迫卖淫。

  唐发均同时辩解说,当初自己将举报者锁在屋里,是因为屋里放有演出服装。自己之所以扣押举报者的身份证,也是因举报者借了他的钱,而且扣押身份证的时间很短。至于说举报者与其他男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时,他是在客厅而不是在卧室帮嫖客按住举报者,只是劝过几句举报者“不要跟钱过不去”。至于事后举报者为何将25元的“提成费用”交给他,唐发均的解释是自己也不知道原因,更不知道这钱是不是小波卖淫所得。

  另据相关人士介绍,唐发均之所以一定要想把“强迫卖淫”辩解为“容留卖淫”,是因为后者的法律后果相对前者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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