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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同性爱者的道德困境
2003-09-04 00:0:0 来源:网*络 编辑: 作者:张建伟 点击: 评论: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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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 中国政法大学 副教授/法学博士

  方今之世,似乎谈物欲最合时尚,而谈道德便多少显得有些迂腐。不过,从近年来对同性爱者及其生存环境的观察看,同性爱者的道德问题是值得关注的。同性爱者不是或者不应当是不讲道德的群体,对于这一命题,赞同者应当不少。那么,同性爱者与道德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对这个问题的粗浅思考产生了本文这样一篇粗陋探讨道德的文章。笔者将这篇文章献于众人,是想引起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通过大家对同性爱者的道德观念的思考,探索同性爱者的内心世界并进而寻求改善其外部生存环境之路。除此之外,岂有他哉。

  影片《蓝宇》中的意识形态⑴

  在思考本文所持以为论的问题时,香港导演关锦鹏执导的影片《蓝宇》正备受关注,它虽然不是探讨本文所涉及的主题的影片,但多少含有一点与此有关的内容,因此本文就从它说起。

  《蓝宇》一片,勾起了不少同性爱者的感动,也赚取了其中一些多愁善感者的眼泪。这一感动主要来自蓝字之死,当黄品源《最爱你的人是我》响起时,人们难免产生一种惆怅、感伤的情绪,生发出“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一类的感慨。对于许多同性爱者,基于对美好的同性爱者关系的憧憬和对这种关系的脆弱性的深刻体察,很容易被这部影片打动,幻想着有一种甜美的关系,能够永远营养自己,永远也不会失去。

  也许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却没那么容易被这种虚幻的东西所欺骗。说句实话,《蓝宇》是一部我不很喜欢的影片,我没有仔细读过这部影片所本的小说《北京故事》,不敢对小说妄加置评,在这里我只想谈电影。

  蓝宇是我不喜欢的银幕形象。不喜欢的次要原因,是蓝宇扮演者刘烨本人并不太适合这一角色,尽管他在影片开始努力装纯,临结束时又试图展示28岁时经过一番栉风沐雨较为成熟的蓝宇形象,但其外型一开始就显“老”,影片终始,其年龄情感变化的刻画实际上是失败的。这部影片在台湾获金马奖,除了证明金马奖水准不够之外,实在证明不了什么。

  我不喜欢蓝宇的主要原因,在于他实际上是以MB⑵而且是以正面的 MB形象进入观众的视野的。影片中捍东初次结识蓝宇,正值蓝字以贫穷为由要以1000元向“王总”卖身,捍东以玩弄他的想法买下他的“初夜权”,起初并没有认真地要与之培养感情。但蓝宇爱上了捍东,对于这份爱,捍东起初并没有在意,及至他自己意识到他们是彼此深深相爱的时候,已经是在蓝宇的感情受伤之后了。蓝宇与捍东最初的关系,不过是男妓与嫖客的关系,这种关系谈不上高尚,其实质也不足以动人。影片很自然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似乎很清纯的男妓形象——一个涉世未深、梦想着出国、因贫穷而被迫出此下策的东北人(啊,东北人!)。穷困仿佛是男子卖淫的可以接受的理由似的在影片中被强调了两次。卖淫,其实只是卖淫者自我选择的结果。在一些城市,有大学生坐在写有“家教”的牌子后面,在麦当劳的地方做着小时工,还有一些学生则有机会在一些公司作白领打工者,而像蓝宇之类的男子则以贫穷为理由去卖淫,我们的社会总还不致于“逼”得大学生、甚至也还不致于“逼”得一个没机会上大学的人别无选择只能去操持“贱业”吧?

  也许是考虑到蓝宇是个卖淫男子,如果不在道德上纠偏,影片的意识形态就成了问题。于是为蓝宇塑造了一个不贪图钱财的品行——他将捍东给他的钱积攒起来(显然蓝宇不止一次得到“馈赠”),当捍东因经济问题入狱后变卖了捍东赠予他的房屋并拿出积攒下来的钱,用这些钱“营救”捍东出了狱,让捍东知道后大大感动了一番。原来一个肯以1000元为代价出卖自己肉体的人是可以如此有情有义的,怎能不使人刮目相看呢?

  蓝宇死了,莫名其妙地死了,死的毫无合理性。编导让他死,于是他就死了。比利斯·特瑞(Bliss Terry)在《小说的研究》曾言:悲剧中的惨死、通俗喜剧中的“团圆”——戏剧人物幸福之最后分配——是常见的结局,⑶“结局必要结得有理,必要显出是‘事物之本然’。无论人对于结局的可怜处及恐怖处会怎样悲伤;结局必要主体上结得公平——虽然这种公平或者是神秘的。可见的结局。如 Athello或哈门雷特之死,就是在主体内己经发生了的事情的表征。”但蓝宇的死并不是“事物之本然”,它不是“在主体内已经发生了的事情的表征”,而是没有合理性地突然发生了,作为一个故事,这一死亡显然违反了结局“必要主体上结得公平”的原则。我们可以将蓝宇之死与《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中吴迪之死作一比较,《蓝宇》的捍东与蓝宇故事框架与《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张明与吴迪的故事框架实际上出奇地相似:张明是个玩世不恭的痞子,靠敲诈勒索为生,一日偶遇吴迪——一个涉世未深、纯洁的、在张明眼中是傻乎乎、自我感觉良好的女大学生,张明开始献殷勤,其实不过是想玩玩他而已,做了爱之后就急于摆脱她的“纠缠”:吴迪入了套,爱上了张明,直到有一天寒假回来发现张明床上躺着另一个女人。吴迪因绝望而堕落,她开始在一些场合嘲笑和报复张明,但她其实还是对张明有着刻骨铭心的爱……后来张明发现自己不知从何时己经很在乎吴迪了,但他们都无力将揉皱的感情抚平,随后张明入狱,出狱后从“片儿警”口里知道吴迪因他而自杀了,吴迪生前由张明路下的一首歌《找朋友》重新响起……。这个故事与《蓝宇》实在太相似,给人的印象是:同性爱小说其实很容易写,你找一本异性爱的小说,诸如琼瑶的小说,将女主角换成一个男的,就差不多成了,这个工作用电脑中“替换”功能将完成得更快。不过,吴迪之死虽然很让人觉得震动,但并非不合理(原因在于,作者在作品中做好了铺垫,使人们觉得具有必然性),这一点,比《蓝宇》要高明许多。(此外,我们还可以将蓝宇之死与香港影片《美少年之恋》中男主角之死作一比较,优劣将不难判断。)蓝宇的死不合理,但蓝宇必须死,因为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使人感到遗憾的结局,《蓝宇》就只是一个庸劣的故事,只有他死了,才能使容易感动的我们感动一番。

  美国学者路易斯·贾内梯指出:“每一部影片都向我们展示一些不同的人物类型、一些理想的行为、一些负面的特征,以及以影片作者的是非观为基础的一种暗含的道德寓意。简而言之,每一部影片都具有一种倾向性,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观点,把一些人物、事情、行为、动机视为令人钦佩的,而把相反的一些斥为令人厌恶的。”⑷

  我们也许都有意或无意忽略了蓝宇的MB身份,在《美少年之恋》中,主角之一Jet也是一个MB,另一个主角Sam也曾经为了得到钱而供别人拍照和抚摩。在一些美的人中发生的美的故事间,卖淫的男性被美化,虽然男性卖淫没有被随之美化,但它以极其自然的方式被广泛接受或者忽略了。⑸

  蓝宇之死,几乎使人们宽容地接受了影片提供的一切,进入道德的灰色地带。

  在这个灰色地带里,道德的界限是模糊的。

同性爱者的道德界限

  同性爱者的道德界限应该在哪里呢?

  同性爱者应当遵守社会的公德,这是一般人都承认的话题。但同性爱是在突破原有的道德戒律(这被称为一种“灰色的道德”)的束缚而走向社会的,他的性取向、性行为本身曾经意味着对原有社会道德的某些戒律的反叛,对于性保守的社会来说,同性爱无不意味着惊世骇俗。所以,同性爱者要在一个封闭而不是开放的社会,就必须对社会既有道德的某些内容抱有怀疑并走向反叛,形成新的道德观念,在新的道德观念形成过程中,容易形成道德相对主义的观念,甚至蔑视一切原有的道德,形成原有道德观念的沦丧。“变化己经发生,这是每一个人都能切实感到的。原先设置的道德藩篱虽未倒塌,但在关键位置上已经被打开一个缺口,而有关性道德的新的围墙还没有来得及搭建。”⑹但许多同性爱者在寻找“家庭关系”时又向往传统的伦理秩序,期盼专一、忠诚等价值。这就是使同性爱看陷入一种道德困境当中,一方面要突破原有的道德戒律的束缚,另一方面又为原有的道德戒律被打破所带来的某些传统价值的丧失而深感困扰。

  王小波曾指出:“假定有个人爱一个同性,那个人又爱他,那么此二人之间发生性关系,简直就是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又不伤害别人的事,谈不上不道德。有些同性伴侣也会有很深、很长久的关系。假如他们想要做爱的话,我想不出什么理由要反对他们。我总觉得长期、固定、有感情的性关系应该得到尊重。这和尊重婚姻是一个道理。”⑺

  只可惜在同性爱者当中,除了“应该得到尊重”的“长期、固定、有感情的性关系”外,还有大量的短期、不固定、有情欲而无感情的性关系存在,甚至对公众构成伤害的公开的性行为存在。

  另外,同性爱者在渴求社会给予宽容的同时,自己的圈于里却充满了歧视现象。香港作家李碧华曾指出“即使在先进开放的社会,人们对‘同志’仍未完全接受。同性恋者认为遭歧视,多番声讨,找回公道。”“歧视他们的人不对,——但,其实同志歧视同志的”:

  “男性化阳刚型的‘1’,普遍受欢迎过娘娘腔母型的‘0’。漂亮的‘0’,又歧视其貌不扬的‘0’。吃香的‘0’,长得再不怎么样,因他有真功夫吸引力;又歧视人海中寻寻觅觅或遭抛弃的‘0’。……到了最后,一批卖剩‘0’可能自我歧视

  总的来说,肌肉型、有才华、有一技之长、有社会地位的‘1’是王,余者等而下之。”⑻

  《品花宝鉴》这样说到:一个同性恋者人生三个阶段,16、17岁20出头是“兔”的阶段,大家都很喜欢,也很吃香,但是涉世未深。20岁以上特别是25岁以上,是“虎”的阶段,疯狂做爱,而且可以找到很多性伴。29岁以上是“狗”的阶段,找男伴很少,很难去找了,而且深受歧视。(编辑注:本段文字根据作者在“性取向与健康”研讨会上的发言予以补充)

  不少同性爱者实际上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尊奉着享乐主义哲学。这里的享乐主义是以物质享受为人生目的之学说。哲学史中的“享乐主义”(epicureanism,又称“快乐主义”、“伊壁鸠鲁主义”),不过,“是派所说伦理,以个人为主,言能自乐其乐,即道德目的所在,斯是哲人。顾所云乐,非指体欲。伊壁鸠鲁重精神之乐,而轻物质之乐,虽不言严禁体欲,而言贵有节度。其渊源出于施乐尼派,而与之殊其流者,以此。此派谓求乐不出二途,一以偿足所欲为乐,一则不羁于物,而心中恬适安和。前者动,后者静,前者积极,后者消极,两两相衡,后者自较前后为贵。人间幸福,即存乎斯。”⑼与真正的伊壁鸠鲁主义不同的是,许多同性爱者尊奉的享乐主义,是主要以体欲为满足对象的享乐主义。同性爱者中没有多少禁欲主义者,禁欲主义本身就几乎是与性爱相矛盾的。无可置疑,同性爱者中也有不少注重精神、希图建立传统家庭模式的同性关系的人,其中尤以进入成熟年龄的同性爱者为多。但同样无可否认的是,许多同性爱者是以满足体欲为主要动力的享乐主义者。柏忠言曾经指出:“只要你一旦承认感官快乐是生存的目的和宗旨这么一条享乐主义的前提,那你就必得接受形形色色荒唐古怪、堕落反常的谋求感官享乐的手法了。换言之,当社会是个享乐主义的社会时,任何一种特定行为或生活方式能否为社会所接受,就是由它产生感官快乐的结果来决定。凡是给人带来感官快乐的事物都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值得人们赞颂的了。”⑽为了满足体欲,一些人在蔑视社会公德的道路上表现得无所顾忌。

  大连的志愿者牧羊曾经介绍过他对一家浴池的多次观察所见:

  “我曾几次到这家浴池开展工作;所见场景基本雷同。

  ……今年八月里的一个下午,我去时浴客爆满,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换衣箱空出。进后发现,蒸汽房里有人在相互手淫、口交;见有人进来后便马上分开。休息大厅里面灯光昏暗,躺椅全满。有人站着等待。不少躺椅上两个人,在一条毛毯遮盖下进行性活动,肛交也不难见到。在最后一排灯光最暗处,有三五个人在群交,多彼此手淫和相互口交,有肛交。他们彼此陌生,甚至连对方什么样也没看清。我在那里待了四个小时多发现;从浴池里出来者赤身裸体地躺在休息大厅的躺椅上,不一会就和邻近躺椅上同样赤身裸体者钻到一个毛毯下,有时是三个人或是四个人。整个性活动过程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完全公开进行的,周围不少人围观。因为是浴池,围观者自然赤身裸体,整个大厅里都是这样的气氛;围观者看着看着也加入到群交的队伍中,一条毛毯下或三或两发生性关系者随处可见……

  其中最后一排群交者中有一个年轻男孩,他不停地更换性伴。几个小时里不知和多少人口交过。……”⑾

  这真是末世景象。当年的索多玛城大概也不过如此。

  在追求体欲满足的这类活动中,同性爱者应有的道德底线被突破了:公共道德被漠视,公序良俗被破坏。

  不仅大连如此,北京。上海等地也有或者曾经有这样的“泛滥”景象。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性健康中心《朋友通信》也多次披露在一些城市的公共场所(如公共浴池、公共厕所等)一些同性爱者肆无忌惮地公开进行各种性活动的事实。

  同性爱者突破了横亘在同性爱者面前的“灰色道德”——它是一个社会整个“公序良俗”的一部分,当这些“灰色道德”被批判、被弃置之后,人们改写了“公序良俗”的内容。但许多人在突破了“灰色道德”的羁绊之后,并没有及时收拢辔头止住狂奔的欲望,于是在确信自己不会有即时的危险的时候,他们用频繁、公开、泛滥的性行为对社会的公共道德和秩序发出挑战。

  己经有不少观察者注意到这一问题,并感到忧心冲忡。当一些人士在努力改善同性爱者的生存环境的时候,一些追求享乐而又无所忌惮的同性爱者却在通过自身无节制的公开纵欲行为破坏着己经取得的一些成果。公共道德感的缺失,使他们容易激起社会的强烈反对,并使自己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

  为改变这一状况,同性爱者应该有一种群体意识,因为他们的命运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同性爱者还应有一个明晰的道德界限,起码是:为异性爱所设定的道德准则也往往适合于同性爱。例如:

  1.性爱应当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限,因此在公开场合进行的性行为是不道德的。

  2.性爱应当是成人间的自愿行为,因此强迫性的性行为(不是SM爱好者在SM性活动中的那种“强迫性的性行为”)和对儿童实施的性行为是不道德的(在许多国家还构成犯罪)。

  3.卖淫和嫖娼是社会丑陋现象,是对善良风俗的败坏。

  同性爱者应当坚守这样的道德规范,并且自觉地加以维护,反对践踏这类道德规范的行为。

  遗憾的是,在同性爱人群中,人们对于频繁交换性伴已经司空见惯,觉得稀松平常,没啥了不得。王小波在《有关同性恋的伦理问题》一文中曾就此感慨:“国外有些同性恋者认为,从一而终,是异性恋社会里的陈腐观念,他们就喜欢时常更换性伴。对此我倒无话可说。但一般来说,性乱是社会里的负面现象,是一种既不安定又危险的生活方式。一个有理性的人中能相信,这种生活方式并不可取,⑿

  在这一人群中,甚至对于鬻色牟利和嫖男娼的行为,也早已见惯不惊,更有为之辩护者,在文艺作品中加以理想化。人们的道德的眼睛似乎己经浑浊不明,某歌手被人刺伤,本来是嫖客与男娼之间因争议而招致的悲剧,但该歌手的拥戴者们常常无视于这条丑陋的经线,而用“同性爱不是错”这条纬线来使问题的实质被搅得暖昧不清,这是人们常有的扯淡法。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也许存在像蓝宇、Jet这样的“杜十娘”式出淤泥而不染的人物,但更多的MB(有些并不是真正的同性爱者而仅仅是以同性爱者为牟利对象的人)是以敲诈勒索、盗窃、抢劫为生的,《朋友通讯》己经披露了多起这类事件,它们己经造就了为数不少的受害者,使同性爱行为的危险性进一步上升。

  我们在“欣赏”《蓝字》、《美少年之恋》一类影片的时候,是不应该无视这样的现实的。

  结 语

  殷海光先生曾云:“人类的社会文化生活非设准道德不可。如果人类的社会文化生活没有道德,那么势必归于萎废,甚至归于崩解。人类的社会文化生活,小无道德则小乱,大无道德则大乱,全无道德则全乱。”⒀

  道德意识和道德秩序也是作为“人类的社会文化生活”一小部分的同性爱社会所必需的。

  同性爱的问题涉及个人的选择自由问题。当社会的一小部分人突破了所在社会的禁忌,并且力争使社会接纳他们的时候,他们应当学会与社会上大多数与自己选择不同的人和谐相处,这种和谐相处的前提就是“设准道德”并加以尊重。因此,同性爱者不应当是不道德(这种道德须是健康道德而非灰色道德)的人,当他们要求社会给予宽容的社会,他们自身的存在不应构成对一个健康社会的破坏。

  是故,王小波的下述告诫应当得到每个同性爱者的认同,那就是:“至于同性恋者,我希望他们对生活能取一种正面的态度,既能对自己负责,也能对社会负责”⒁


  ⑴ 美国学名路易斯·贾内梯云:“意识形态的一股定义足;反映一个人、集团、阶级或义化的社会要求和理想的一套思想体系。这一名词通常与政治和党派立场相关,但它也可以是指任何人类活动——包括电影创作——所暗含的一定价值观。”【美】路易斯·贾内梯著。《认识电影》,中国电影出版社1997年版,第256页。

  ⑵ Money boy,“男子卖淫者”的委婉称谓。

  ⑶ 有太多以主人公的死亡为结局的同性爱题材的文艺作品,如《蜘蛛女之吻》、《纸婚》等,都是如此。

  ⑷ [美]路易斯·贾内梯著;《认识电影》,中国电影山版社1997年版,第256页。

  ⑸ 李碧华云:“ 同志片,不管导演是否同忐,主角都必须是俊男美少年,年轻浪漫化。如果床上肉虫是公厕、澡堂、公园里的麻甩佬叔伯,虽然生活化,普及化,但太猥琐,令人恶心。”(见李碧华:《同志歧视同志》,载《橘子不要哭》,花城出版社2001年5 D版,第62页。)

  ⑹ 南香红:《重建性道德》,载《南方周末》2002年12月5日第25版。

  ⑺ 王小波著:《王小波文集》,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第272-273页。

  ⑻ 李碧华:《同志歧视同志》,载《橘于个要哭》,花城出版社2001年5月版,第62页。

  ⑼ 樊秉清编:《哲学辞典》,商务印书馆1934年2月版,第139页。

  ⑽ 张惠兰著:《西方社会漫谈》,群众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150页。

  ⑾ 牧羊:《大连的男男性接触者与性病爱滋病(STD/AIDS)的健康干预》,载2000年11月《“爱滋病预防与控制:全社会参与“研讨会文章汇编(部分)》,第15页。

  ⑿ 王小波著:《王小波文集》,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第273页。

  ⒀ 殷海光著:《中国文化的展望》,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539页。

  ⒁ 王小波著:《王小波文集》,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第2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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